首頁 > 成功案例分享 > 當事人因公共危險案件,委任本所高峯祈律師、蔡桂英律師,獲緩起訴
當事人因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,委任本所高峯祈律師、廖顯頡律師、蘇怡慈律師,獲勝訴判決。
當事人因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案件,委任本所范家振律師,獲不起訴
當事人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,委任本所廖顯頡律師,獲無罪
當事人因繼承登記事件,委任本所范家振律師、蘇怡慈律師,獲勝訴判決。